翠湖圍標案稍後判刑 官指政府鼓勵維修但監管不足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9/29 12:10

最後更新: 2016/09/29 12:10

分享:

分享:

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沙田翠湖花園2.6億元工程圍標案,工程公司前東主被告丘瑞田(58歲)早前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候判,涉賄款近4,600萬元,案件數度押後,辯方今完成求情,法官押後稍後判刑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於案中角色不大,主要於圍標初期屬介紹人角色,而事後的發展涉及上市公司等,並非被告的財力及能力可以控制。

法官同意辯方所指,政府鼓勵樓宇維修,並投入大量金錢,令其成為惹人垂涎的「肥豬肉」。法官認為政府雖然出於鼓勵維修,但其後的監管不足,將相關工作留給商人及業主立案法團等,以為相關人員會憑良心做事,加上小業主事忙,太過依賴或信任業主代表及顧問公司等,從而出現天價圍標。

辯方又指,本案非常特別,因圍標情況於行內猖獗,但至今僅有被告一人被控,而相關案件的調查難度很大,如非被告主動向廉署提及事件,他不會被控,而不少小業主亦因本案對圍標有所醒覺,意識到自己的利益,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,望可輕判。